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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川建办理工作函〔202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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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32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云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提案》(第0324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城镇生活污水、城乡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情况的关注,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城镇污水

我厅建立了顶层设计文件+技术操作指南+项目资金支持+调研督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对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的管理机制不顺、管网不配套等问题提供循序渐进的解决方案。截至2020年底,城市、县城、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6.8%91.3%51.6%乡人民政府所在地(乡集镇)的生活污水治理纳入生态环境厅《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牵头统筹实施、同步推进;被撤并乡镇(二级场镇)纳入《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统筹实施。

1.生活污水设施建设成效明显。以《四川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以下简称三年推进方案)为抓手,结合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大力推进城镇污水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情况实行跟踪调度、动态监管,采取定期通报、联合督查、预警、专项培训、约谈等方式,20201229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2021-2023),目前已形成未来三年项目库,计划实施农村垃圾项目172个,地方政府计划投资60.13亿元;计划实施建制镇污水项目524个,地方政府计划投资191.46亿元。

2.提质增效与提标改造有序推进。一是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出台了《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将目标落实到城市、目标分解到年度,督促指导各地制定地方实施方案,编制进水浓度低于100mg/L的城市污水厂整改方案。二是扎实推进污水厂提标改造,会同生态环境厅对岷沱江流域污水厂提标改造进展进行跟踪调度,及时对进度滞后的地区进行预警、通报、约谈,截至目前,已完成岷沱江重点控制区域88座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146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二)城乡垃圾

截至2020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县级市、县城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分别达到93.4%99.0%88.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设市城市达到99.99%,其中成都市(建成区)达100%,县城(建成区)达到100%92%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

1.健全标准制度体系。报请省政府出台《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分类导则、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导则、信息系统技术导则等配套文件,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季报制度,出台了工作考核办法及评价标准,将各市(州)2020年垃圾分类情况纳入省政府考核,加快推动省级立法,《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代拟稿)》已报送司法厅。

2.加快处理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加快补齐处理设施短板,确保终端处理与前端分类基本匹配。截至2020年底,全省建成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149座,处理总能力5.48万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54%;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82座、处理能力达4080/日;城乡生活垃圾年清运量1583.3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99.9%其中56.7%生活垃圾通过焚烧处理;成都、自贡、泸州、南充等市已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3.推动居民习惯养成。充分运用四川日报、四川广播电视台、新华网、四川发布、厅官网官微等载体,深入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具体举措和主要成效,制作推出一批关于垃圾分类的线上直播、图文视频、宣传报道和各地典型案例等,厅领导做客省政府网站宣传垃圾分类,编写了玻金塑纸衣、汞灯药池漆顺口溜,帮助大家区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进而理解记忆四分类。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进学校,省属高校全部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省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城镇污水

1.加大对建制镇污水支持力度。一是以《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为抓手,侧重于城镇污水提标改造、管网配套、运行维护等补短板方面支持力度。将排水规划编制、排水管网普查、污水提质增效等工作延伸至建制镇,积极争取相关的资金补助。今年,我厅计划安排城乡发展专项资金约11.3亿元,用于补助城乡垃圾及城镇污水项目建设,在农村生活垃圾、建制镇污水治理过程,鼓励各市(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特许经营等市场化方式参与。二是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以奖代补奖励机制,将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考核结果同县域经济贫困程度、污水处理效率等挂钩。鼓励在县域内组建集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为一体的生态环保投资公司,强化技术指导,加强污水处理专业人才培养,采取供排水一体化模式,对建制镇污水项目进行统一建设运营和管理;鼓励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站)与服务片区管网打包一体化、专业化建设、运营和管理。三是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尾水用于农田灌溉、环境景观用水的可因地制宜降低排放标准运行,节约运行成本,提高综合利用率,减少尾水排放管投资。四是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两不一增专项行动方案,会同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建制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快推动新时期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方案》,对设施进行优化调整,按照污水能收尽收、雨污分流等原则,有计划地逐步推行建制镇排水管网高质量建设。

2.明确运营管理要求。积极指导各地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易于收取的建制镇污水收费标准和收费模式,建立资金筹措与分担机制,制定针对建制镇用电等优惠政策,有效减轻地方财政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压力;出台相应政策指导建制镇污水设施规模核算标准、成本核算标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以片区为单位,推荐推广适宜的技术和企业;呼吁从生态补偿资金中单列用于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专项资金,弥补运营资金困境。

3.降低运行维护成本。鉴于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属于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设施,电价在后期运营成本中占比较大,积极呼吁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用电价格给予最大优惠,免收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站)容(需)量电费,企业可根据实际用电情况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或平段电价。支持污水处理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鼓励日照条件满足的建制镇污水处理企业综合利用场地空间,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建设太阳能发电项目,从而有效降低运行成本。

4.丰富智慧监管手段。新城建为依托,优化全省城镇污水信息管理平台,推进智能化监测,丰富监管手段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情况进行调研,对走在前列的市州区县和其他做得好的省份运行监管系统进行调研。推动城乡污水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平台系统进行优化、整合,对具备在线监测能力的在运建制镇生活污水设施数据进行监测,对运行指标数据更新,对管线及关键节点(转输流量节点)流量进行监管,具备数据统计能力。

(二)城乡垃圾

1.推进分类处理系统建设。结合国家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要求,大力实施新一轮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加快完善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补齐餐厨垃圾、大件垃圾、有害垃圾等设施短板,大幅提升焚烧处理能力占比,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力争设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2.加大教育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借鉴46个重点城市和广东等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经验做法,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11”交流协作,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严格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垃圾分类要求,发动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推进垃圾分类。加强与教育部门协同配合,从娃娃抓起,将垃圾分类作为入学第一课,推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推动习惯养成。

3.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省人大城环资委、司法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立法相关工作,加快立法进程。完善省级统筹协调机制,出台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加强工作季调度和年度考核,将垃圾分类情况作为有关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压实城市主体责任。积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加快探索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差异化收费制度。

4.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充分运用市场化导向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提高全流程管理水平。加快生活垃圾产业链培育,完善可回收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出台支持政策,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扶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带动全省垃圾产业快速发展。积极发动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竞赛、公益演出等活动,吸引更多群众参与。

特此答复。

感谢您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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