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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川建办理工作函〔202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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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747号提案答复的函

伍亮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城市粪污智慧环保处理建议》(第074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城市粪污处理等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科学分析了城市粪污智慧环保处理的可行性和重要性,提出了城市粪污处理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指导性很强的工作建议,为我厅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管理机制顶层设计。我厅推动完成了《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于20191128日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第十条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已覆盖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化粪池及相关活性污泥截污池、塘,原有已失去功能作用的化粪池,应当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拆除。未被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的居民聚居区、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度假区、机场、铁路车站等排放生活污水的区域和经济开发区、独立工矿区等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标准建立中、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污水处理,确保其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指导各地对城市粪污通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实行集中收集处理。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中第三十五条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作业市场机制城乡环境卫生作业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许可证,按照城乡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和约定要求进行作业的规定,指导各地加强包括粪污运输、处置在内的环卫行业规范管理。

(二)大力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出台《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切实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一是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完善。稳步推进老旧管网更新、破损管网修复和空白区管网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城市污水管网25412公里,14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828万吨。二是加强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再生水利用、污泥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截至2020年,累计形成再生水利用项目规模132万吨/日,城市再生水利用量达3.2亿立方米;城市干污泥年产生量40.8万吨,无害化处置量38.4万吨,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4.1%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出台了污水管网排查技术导则,明确排查周期和技术要求。截至2020底,全省已有14个地级以上城市建立了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累计排查9513公里城市污水管网、3177.6公里小区管网。

(三)全面推进“厕所革命”行动。一是认真开展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我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厕所革命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组织实施《四川省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狠抓厕所建设与改造,加强粪污规范处理。2018年开展厕所革命三年行动以来,累计新(改)建公共厕所19561座,新(改)建农村户厕228.9万户,全省厕所基本达到布局科学、数量充足、标识统一、文明卫生、管理规范、实用免费的目标要求。二是科学制定厕所革命三年提升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厕所革命工作成果,不断提升全省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我厅正在研究制定《四川省厕所革命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农村厕所革命重点县和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为抓手,重点提升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全省厕所智慧化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攻关与应用。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绝大部分城市粪污通过城市排水管网进入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但仍有少部分城市粪污以人工清掏”“罐车转运的方式收集,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也不成熟。下一步,根据您的提案建议,结合全省工作实际,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城市粪污处理有关工作。

(一)继续抓好设施建设。以新出台的《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2021-2023)》为抓手,坚持补短强弱和提质增效相结合,结合城市更新工作,重点拆除取缔化粪池,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空白区,完善污水收集系统,提升全省污水收集处理效能,确保城市粪污应收尽收、达标处理。

(二)努力推进科技攻关。结合我省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厕所革命三年提升行动工作要求,持续推进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攻关,支持产学研协同联合攻关和成果转化。

(三)创新管理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粪污处理和综合利用,提高粪污处理专业化水平,推进粪污回收利用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促进粪污安全、环保、规范处理,变废为宝资源化利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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