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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川建办理工作函〔202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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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8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瑞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逐步解决广场健身活动噪音扰民问题的建议》36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厅派出调研组,赴成都、广元、绵阳、德阳、阿坝等地进行了调研,您反映的广场健身活动噪音扰民问题确实较为普遍地存在,也带来了诸多的社会矛盾。

近年来,各地对解决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也采取了许多措施,进行了许多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如:成都市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大院五级网格,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狠抓社会生活噪音治理;德阳市通过联勤联动、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城区噪声巡查,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专项整治;绵阳市将活动场所分区,统一管控活动时间,对居民反映问题较多的地方,加装环境音量实时监测,避免长时间、高音量扰民;广元市建立工作排查和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处置台账,实行挂图作战,销号处理等。但由于城管执勤法部门没有相关强制权,多数情况下采用劝导调解方式,广场健身活动噪音扰民仍屡屡发生。

下一步,我厅将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规范广场健身活动。一是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广场健身活动噪音扰民问题作为城管执法部门的重要工

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为民办实事的要求,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二是选取部分城市进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试点,合理规划建设市民活动场所,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协同联动,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生活噪音污染;三是认真抓好噪声扰民投诉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参与者的自律意识培养,对屡教不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权益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是加大对市州督导力度,将广场健身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区和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的管理机制;五是针对投诉较多、矛盾较为突出的区域,进一步加强监测管控,推广使用定向发声等技术设备,利用科技手段加强监督管理。

非常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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