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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川建办理工作函〔202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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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省政协第十二届第四次会议第1011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旭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省供水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01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厅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理顺机制体制,实现优质高效运营。一是理顺部门关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我厅加强与水利厅、生态环境厅、省卫健委等相关部门信息沟通,按照“三定方案”的职责分工,建立了从水源、水厂、管网到用户的全流程监测和信息沟通联络管理机制。水利厅每月会同我厅通报各地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生态环境厅定期通报重要河湖水质数据,省卫健委适时通报各地饮用水卫生监测情况。通过信息的互通共享,及时了解掌握水质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保障供水安全。二是突出节水载体,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在统筹做好全省供水规划,结合实际推行按区域分质供水工作的同时,指导各地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标准,扎实做好节水载体建设,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有利时机,积极引导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开展节水相关创建工作,努力提升创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节水载体的建设,降低用水量,节约使用成本,培养大众的水患意识和节水意识,倡导节约用水的文明消费方式,树立自觉节水的社会风尚。通过建立节水的长效机制,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三是摸索运营模式,提升供水企业实力。指导各地鼓励有实力、有技术的供水企业,可以通过兼并重组、收购、股权合作等模式整合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我省有实力、有技术的水务集团,跨区域的有: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环保产业集团、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等;外来的有: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等。

(二)强化管网改造,构建供水安全网络。我厅已于2020年10月,开始安排部署编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十四五”规划,在城镇管网改造和供水安全方面我们将结合实际认真采纳您的建议,科学统筹谋划,督促指导各地加强老旧管网改造,推行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不断强化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管理,完善供水管网漏损检测工作制度,全力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截止2020年底,我省城市(县城)公共供水总能力已达到1961万立方米/日(较2016年末提高588万立方米/日),总供水量达到363248万立方米(较2016年末增加51559万立方米),供水管网总长度达到67368公里(较2016年末增加16571公里),城市(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已降到7.65%(较2019年末下降2.05%)。

(三)注重建章立制,补齐二次供水短板。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大量高层建筑与日俱增,加强城市二次供水建设管理,已经成为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我厅先后发布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镇建筑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DBJ51/005-2012)、《四川省城镇二次供水运行管理标准》(DBJ51/T081-2017)。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对城市供水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切实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城市建筑二次供水管理水平,我厅起草了《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预计今年10月底前印发执行。

(四)加强风险防控,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指导各地强化城市供水安全风险防控,及时开展辖区内供水系统周边污染风险评估,以及取水口、原水输送、净水和配水全系统污染防范工作,认真排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督促指导供水企业建立水质污染防控领导责任制,定期开展重点设施和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认真梳理和查找城市供水安全防范工作的薄弱环节,强化供水系统水质污染防范和应对措施,确保责任落实,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指导各地强化供水系统应急处置,突出水污染突发事件,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完善技术监控系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应急技术研究,修订完善城市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城市供水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遇有情况能够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为进一步提高城市供水系统安全保障能力,我厅起草了《四川省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以下简称《预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预计今年底前印发执行。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联动,强化管网改造,规范二次供水管理,提升供水应急处置能力,全力推进我省城市供水工作上台阶。

(一)进一步做好调研工作。我厅将积极开展调研,与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摸索供水企业优质高效运营的新路子,有效提升供水企业综合实力。

(二)进一步强化管网改造。我厅“十四五”规划出台后,将指导各地全力推进供水管网建设,加大老旧管网改造力度,降低管网漏损率。在管网改造项目上严把材料关,确保工程质量。

(三)进一步规范二次供水管理。我厅将以《办法》为依据,以城市二次供水专项考核工作为抓手,进一步规范二次供水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指导各地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全力抓好整改,做好跟踪问效,确保每一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四)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我厅将督导各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强化对供水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巡检力度,加强供水水质监测。待《预案》印发后,指导各地进一步修改完善本级城市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开展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处置供水突发事件的能力。

感谢您对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