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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川建办理函〔2022〕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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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873号提案答复的函

侯键频委员:

您提出的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873号提案(大力推动农村既有房屋改造促进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收悉,您的提案很有针对性,经会商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农房建设及管理方面。在当前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明确提出“鼓励农村住房建设采用新型建造技术和绿色建材,引导农民建设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的宜居住房”。2017年,省政府及我们有关厅局先后印发《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农村住房竣工验收指导意见》《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等法规政策,均对农房建设管理提出了要求。并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工作积极推动宜居型农房建设,按照“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的要求,对乡村建筑风貌进行引导,在满足农民生活生产的同时,又保护了当地历史文化和建筑风貌特色,不断提高农村居住品质。目前,在凉山、绵阳、德阳、攀枝花、巴中等地已建成一批现代夯土农房,在绵阳、遂宁、广安等地已有相当数量的轻钢装配式农房投入使用,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已带动越来越多的农民群众自主选用现代夯土和轻钢装配式等绿色节能建造方式。

(二)农房危房改造及抗震改造方面。“十三五”期间,我厅积极指导地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2021年,我厅坚持将住房安全有保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任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将改造补助对象范围由原来的4类调整为“4+2”类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进一步扩大了政策覆盖面,并适度提高补助标准。同时,我厅会同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审核认定和2022年危房改造摸底(第三轮)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召开了全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暨村镇领域工作视频调度会,邀请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做政策讲解,对保障对象身份认定进行了解读,进一步明确了各环节职能职责。指导21市(州)做好对象认定和农村危房改造需求摸底工作。

(三)农房调查及整治成效情况。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开展“四类房屋”排查整治(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含出租、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农村自建房),加大检查督促力度,累计开展农房隐患排查整治暗访30余次,联合媒体曝光安全隐患问题6个。通过共同努力,整治率99.38%。稳步推进农房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编印《农村房屋建筑普查系统各级主管部门用户行动指南》,通过“线上巡检+线下督导”,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日跟踪、周调度”,不断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四)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方面。通过分组分片区的方式,对乡村建设工匠在建筑技术、施工图集、安全文明施工等农房建设重点方面进行了培训解读。各地累计开展培训50余场次,录入住建部系统工匠3000余名。特别是眉山市青神县、德阳市罗江区、泸州市泸县等地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匠水平,规范农村建房秩序,提升农房建设的整体标准和质量安全。

(五)持续农村金融供给力度。持续督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围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10+3”产业体系建设、“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成渝现代特色农业带等加大金融供给力度,助推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截至2021年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2.09万亿元,连续28个季度实现增长。全省农业保险保费全年实现收入45.03亿元,同比增长36.29%,其中全省农业保险共为1527.98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

(六)做好农村农房财产保险服务。辖内保险机构已在省内开展两类针对农房的财产保险:一是城乡居民住宅地震保险。2015年4月,四川省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住宅地震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标志着全省巨灾保险工作正式铺开。2017年5月,参照全国方案修订印发了新版方案,正式向国家标准并轨。六年来,经过持续探索、实践和推广,已有19个市(州)开展住宅地震保险业务。截至2021年末,全省地震巨灾保险累计承保城乡居民886.47万户,有力支持灾区群众抗震救灾、恢复重建。二是农村居民住房保险。由中华联合保险四川分公司在成都市开展试点,当散居和集中安置区的农户因火灾、直接雷击、暴雨、洪水、突发性地陷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所保房屋的损失率达10%(含)以上时,提供综合保障。2021年,中华财险四川分公司为66.60万户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372.16亿元。

(七)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品质化发展。近几年来,我省大力推进乡村旅游集聚化、规模化、特色化、品质化发展,加快乡村旅游特色景区和天府旅游名镇名村、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鼓励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流转闲置宅基地或租用农民闲置住房等形式,采取“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民”“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等多种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参与乡村旅游建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守住住房安全保障底线。一是继续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帮助更多符合条件的农户通过改造和重建住上安全住房。二是深入推进“农房设计下乡”,推广“数字农房”管理新模式,指导各地编制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房标准图集,逐步形成一批川派民居样本。三是全面推动农村危房和抗震改造。积极争取中央、省委政策和资金支持。并根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情况和省级配套资金情况,督促各地做好农村危房和抗震改造需求摸底、政策申报和改造实施工作,切实加快农房危房和抗震改造进度。

(二)加快农房安全隐患整治进度。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自建房(特别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督导各地抓紧组织开展安全性鉴定或评估,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整治措施。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的主体整改责任,在隐患消除之前,采取必要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指导各地加大对重点整治工作的跟踪督促,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协作,制定分类整治举措,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治要求。

(三)提升基层建设管理水平。指导各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育专业技术人员,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搭建服务平台,畅通交流机制,提升农村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及农村住房建设管护水平。继续开展乡镇建设管理培训,提高基层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和依法行政能力。收集挖掘各地工作亮点和经验方法,宣传推广好做法,形成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共同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规范工匠职业考核。一是强化乡村建设工匠管理。以强化乡村建设工匠管理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探索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对农房建设质量安全“负责制”,全面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二是探索建立乡村建设工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核发职业能力证书,将乡村建设工匠纳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目录,指导各地开展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推进职业证书跨区域互认,切实提高乡村建设工匠的职业技能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建设工匠的社会认同感。

(五)加大金融跨界合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农业农村、税务、电力、工商、发改等部门开展合作,积极对接金融服务平台,获取更多信用信息,完善贷款期限、增信方式、用信形式等信贷产品要素,加快开发更加贴近农户和农村经营主体金融需求的特色化信贷产品。

(六)加强财产保险覆盖面。大力推进农房保险等财产保险发展,发挥财产保险在建设现代乡村、美丽乡村方面作用。不断提高农房保险承保覆盖面,确保农户的房屋及财产在遇到灾害时能及时得到赔偿,降低不利影响。强化服务,及时向农户发送暴雨等灾害信息,运用数字手段向承保农房提前预警,做好防灾减灾措施。进一步扩大农村金融服务的触角,为农民的财产安全、生产生活提供全方位、立体式的综合保险保障。

(七)发展改造乡村康旅。文旅厅将指导抓好片区旅游专项规划编制。推动实施《县域内乡镇级旅游专项规划导则(试行)》,加快推动乡镇级片区旅游专项规划编制,优化旅游功能布局。引导和支持各地依托传统村落、特色村寨、农业园区等空间载体,大力开发农业观光、休闲度假、文化体验、康养健身等业态产品,完善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将村庄和园区打造成乡村旅游特色景区景点。鼓励和支持各地以县域内片区为单元,推进文旅资源的整体开发和连片打造,加快建设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天府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带动全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优先支持农民参加乡村旅游带头人培训、旅游从业人员实用技能培训,提升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