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明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自行车专用道,推动绿色出行的建议》(第449号)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厅职能和自然资源厅的意见,向您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绿色安全出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优化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布局和结构,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建设自行车专用道,打通人行道断点、阻点,倡导绿色出行,建设以人为本的宜居环境。您提出“建设自行车专用道,推动绿色出行”的建议,为绿色出行提供了安全道路支撑,与当前工作紧密契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规划引领。2021年8月,我厅完成《四川省“十四五”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2021年12月,我厅联合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四川省“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规划》,按照与道路交通需求基本适应的要求,规划建设连续、通畅、安全的自行车专用道和人行道。有效串联重要商业区、大型居住区、集中办公区、城市公园等,满足群众短途通勤和接驳公共交通的需求,推进城市慢行系统绿色交通体系建设。
(二)有序推进建设。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结合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工作,统筹建设自行车专用道。将“开展道路综合整治”纳入《四川省绿色社区创建标准细则(试行)》,指导综合治理市政道路,消除路面坑洼破损等安全隐患,因地制宜引导绿色低碳出行,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绿道”,提升出行安全性。
(三)加强管养维护。严格执行《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加强自行车专用道设施日常巡查和管理养护,及时排查和消除设施破损、路面坑洼等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机动车、老年代步车进入、借道或占用自行车专用道的行为。建立健全自行车专用道路破损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目前绿色出行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您的建议意见,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管理的工作机制,主动沟通公安、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推动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的工作机制。
(二)统筹自行车专用道建设。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即将出台《关于推动城乡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以群众实际出行需求和意愿为导向,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专项行动,统筹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力争2025年,构建成都都市圈“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地级市“公交+慢行”网络融合的绿色交通出行体系,实现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0%。
(三)补齐自行车停车设施短板。构建由“配建停车场+立体公共停车场+路侧停放点”组成的自行车停放设施供给体系,在轨道交通车站、交通枢纽、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等自行车停车需求较大、地面空间不足区域,取消周边50米至100米范围内占路机动车停车泊位,用以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四)强化自行车专用道管理。协调督促严格整治违规停放机动车和摆放设施设备等非法占用自行车专用道的行为,严禁挤占自行车专用道拓宽机动车道,保障自行车专用道有效通行宽度。完善自行车专用道的标识、监控系统,禁止机动车进入自行车专用道,保障自行车路权。
(五)用好综合平台。以“新城建”为导向,依托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等综合平台,构建城市智慧出行服务体系,将人行道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管理信息实时接入平台,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处置群众步行和自行车出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城市市政道路非机动车道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城市空间系统构建与利用。
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