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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川建办理函〔202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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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423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序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我省建设耐热城市应对气候变化的建议》(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423号提案)收悉,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我省城市面临的高温现状及建议措施内容翔实充分、问题分析透彻,对我省推进“耐热城市”建设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借鉴作用,我厅将认真参考建议内容,结合职能职责全力提升城市耐热能力建设,现就提案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等目标任务,大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积极推进城市耐热能力建设。

(一)强化政策引领,健全城市建设工作机制。今年3月,我省出台了《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建设城市生态和通风廊道,鼓励城市留白增绿”“支持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等应对“城市变热”措施。同时,明确要求推动完善促进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并加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间的衔接。今年5月,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等提升城市耐热能力建设措施,并要求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各方面各环节,落实省负总责、市县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抢抓试点示范,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我省立足四川实际,制定了《四川省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四川省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标准》《四川省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评价标准》等导则标准,指导地方以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和问题为导向,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规范四川省海绵城市建设中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与小区、绿地与广场、城市道路、河湖水系等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设计,使海绵城市建设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提高海绵城市工程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耐热能力。2016年以来,在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3个县级市和7个县(区)开展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2021年,泸州市成功申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推进力度大,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绩效评价中获得A级,为全省争取到2个申报名额。今年广元、广安两市成功入选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为我省进一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坚持绿色发展,打造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城市科学绿化是减轻热岛效应的关键措施。近年来,我省以生态园林城市系列创建工作为抓手积极指导各地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建设。2018年出台了《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系列评定管理办法》《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要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高于70%,鼓励旧城区拆旧建绿,近2年内在旧区改建中按标准配套建设1000㎡以上公园或小游园3处以上,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高于95%,要求城市热岛效应控制在2.5度以内。将立体绿化方面的推广工作,包括制定立体绿化推广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实施方案及实施效果等纳入创建考核指标并严格执行(同《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引导各级政府从政策、技术、资金支持等多方面加大对立体绿化的支持力度。二是大力开展“四川省园林式单位”和“四川省园林式居住小区”的创建工作。2005年印发《四川省创建园林式居住小区实施方案》和《四川省园林式居住小区标准》),在《标准》中将“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室内绿化和推广屋顶绿化、墙面垂直绿化,效果良好”作为居住小区绿地建设水平的重要考察内容,为提升我省各地单位和居住小区园林绿化水平、推广立体绿化做了有力引导。三是严格落实《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因地制宜制定本单位的园林绿化规划,积极发展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等规定,进一步提升城市耐热能力。

(四)提升建筑能效,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2020年我省启动了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注重场地热环境设计与建筑室内外风环境,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风。建筑隔热也是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设计重点,一般采取隔热措施设计或采用隔热涂料、隔热材料等方式。4月1日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夏热冬冷地区甲类公共建筑南、东、西向外窗和透光幕墙应采取遮阳措施,居住建筑的东、西外窗的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8。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进行隔热玻璃、隔热建材、隔热涂料等隔热类绿色建材标识认证工作,利用绿色建材相关激励政策推动隔热材料类产品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推广和应用。同时还将通过年度课题等方式引导相关新技术的研究与成果转化,助力隔热材料产业的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省将结合实际,以区域体系、海绵城市、公园城市及绿色建筑等方面建设为抓手,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提升城市耐热能力建设。

(一)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边界,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重大风险防控相结合的空间格局。按照与人口构成、产业结构相适应原则,统筹区域、城市群和都市圈内大中小城市住房建设。建设横断山、秦巴山、川东平行岭谷和乌蒙山—大娄山生态保护修复区,构建以长江、岷江、大渡河、涪江、沱江、嘉陵江、渠江等为主体,其他支流、湖泊、水库、渠系为支撑的城市群生态廊道,衔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实施森林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和矿区生态修复,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等建设,探索生态价值转化有效路径,共筑城市群绿色生态屏障。引导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重大生产力布局优化、公共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生态环境共保共治的格局基本形成。

(二)加快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一是强化系统思维。深入落实海绵城市系统化建设理念,与“十四五”规划充分协调衔接,将海绵城市建设与地下空间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防洪排涝、河(湖)长制等工作统筹推进,切实形成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化体系。二是强化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国家和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建设经验,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升各地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理解认识,增强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总结、运用海绵试点成果,举一反三指导各地城市新区建设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项目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快不符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城市基础设施的改造建设和提质增效,做好海绵城市基础设施常态化维护管理,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并具有地方特色的海绵城市建设模式。三是强化资金保障。统筹整合各类资金,合理运用债券资金,引导各地加大投入。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海绵城市建设,指导四川各地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增强海绵城市建设资金保障。积极推广PPP模式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与运营管理。到2025年,力争全省5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三)着力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支持成都市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两区一城”。以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基础,衔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合理确定城市人口、用水、用地规模和开发建设密度、强度,高起点规划建设,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多中心、组团式发展。实施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开展生态廊道、生态清洁小流域、生态基础设施和生态网络建设,提升城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加强城市公园、体育公园等绿地和公共空间“微更新”。推进中心城区有机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实现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基础类改造“应改尽改”。按规定开展园林城市、绿色社区等系列创建行动,推动宜居低碳县城建设,完善评估评价标准。到2025年,城市(县城)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5平方米。

(四)扎实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实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行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占比,提升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持续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按规定开展绿色建筑、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创建行动。建立城市建筑用能数据共享机制,扩大建筑能耗监测范围,探索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机制。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政策支持,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推动区域建筑能效提升。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逐步提高。

(五)切实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强城市耐热能力建设相关政策解读、案例宣传,鼓励各地开展相关培训,教育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尊重自然生态环境,重视和回应群众诉求。组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城市耐热能力建设知识,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指导各地抓好各类耐热设施建设,加强大面积连续性大乔木树林区培育,提升城市规划设计水平,合理设置通风廊道,科学使用新型建筑物表面隔热材料,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积极组织群众参与,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营造有利于耐热城市建设的社会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