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文号:川建办理函〔2022〕51号
  • 关键词: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704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赵藟代表:

您好!首先,十分感谢您对电力能源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提升城市电网抗灾能力的建议》(第704号)收悉,我厅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经征求省发改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的意见。现将相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强降雨、洪涝灾害等极端天气增多,对部分城市低洼地带电力设施带来影响,部分供水、供气、医院和交通枢纽等重要用户用电面临严峻考研,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目前,我省城市电网的主要问题有部分医院、小区的配电室建在地下,存在洪水倒灌隐患;用户用电设备质量参差不齐,故障较多,用户设备引发故障占比呈上身趋势;客户对自有产权供电设施投入资金不够,运行年限较长的老旧设备未及时更新改造,存在安全隐患。为推进城市电网安全隐患整治,我省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全面提升城市电网抗灾能力。

一、构建城市电网防汛应急体系

(一)提升城市应对洪涝灾害能力

各市、县(区)应结合自身地理位置,充分考虑内河排涝和山洪防御等因素,系统梳理评估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明确城市防涝标准和用地高程指标,编制易涝地区风险评估图,强化城市防涝排涝规划,加快城市内涝区域排水系统改造,全面提升防汛排涝能力。商住小区、医院等重要用户配电设施规划建设应考虑经济、安全和适度超前,在规划建设时充分预留满足防涝排涝标准的配电设施用地。

(二)构建城市电网应急管理体系

将城市电网防洪抗汛工作纳入地方公共安全管理范畴。组织医院、通信、交通等单位与供电、消防建立综合应急演练机制,便于发生停电后及时应急处置。结合消防通道等场地,预留应急发电车停放位置,并在一楼设置合理的应急发电车快速接口,便于发生停电后,应急发电车能够第一时间应急供电。

二、规范城市电网防汛建设标准

(一)规范城市公共电网防汛建设标准

各市、县(区)级政府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要合理安排变电站、电力廊道等电力设施布局,预留符合电力安全运行标准的规划用地,优先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段,确保满足防洪防涝要求。开展电力设施路径规划、批准工作时,输配电线路、变电站选址应尽量远离河流,铁塔、电杆离河岸距离宜分别大于30米、5米;新建变电站、环网柜、箱变等站房类设备标高设置宜充分考虑周边规划,不得低于临近道路(含规划道路)标高的0.6米。将变电站等重要供电设施纳入城市重要防汛设施管理范围,在确定城市发展、道路改造等设计方案前同步完善市政防洪排涝设施,务必满足变电站排涝需求。

(二)规范居民配电设施防汛建设标准

医院、通信、交通等重要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的配电设施应建设在地面一层及以上,并高于当地防涝用地高程。所有可能进水的出入口、电缆沟等应增设挡水槛、防水闸或钢槽、挡水钢板、防洪沙袋、防水蓬布等防止涝水倒灌的设施。市、县(区)级政府在核发居住用地设计条件时要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配电设施有关内容和要求,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在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时联合供电企业同步开展业务审查,确保小区电力配套建设规范合理、安全可靠。

三、提升城市配电设施防汛能力

(一)排查配电设施防涝隐患

各市、县(区)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既有重要用户和住宅小区地下配电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用地高程和倒灌风险,并根据排查情况,对地下开关站、配电房、备用发电机等配电设施采取防涝迁移改造或防涝加固措施。

(二)科学组织迁移改造

具备迁移改造条件的,既有重要用户和住宅小区地下配电设施应迁改至地面一层及以上,并高于当地防涝用地高程,同步落实防止涝水倒灌的措施和移动发电装置集中接口。迁移改造工作在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其他规划指标可以适当放宽,并不占用容积率、绿地率指标。迁移改造新建的变配电站房、备用发电机用房的位置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应予以配合。

(三)精准实施防涝加固措施

由于用地、资金等多种原因难以落实配电设施迁移改造工作的,应精准施策,按防涝标准进行加固改造,并采取防止涝水倒灌的有效措施。妥善筹集防涝改造资金地下配电设施的迁移改造,费用按照“谁产权、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妥善筹集。医院、通信、交通等重要用户的迁移改造费用由产权单位或主管部门承担。既有住宅小区的迁移改造费用,可通过业主筹措、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救灾资金、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灵活筹集。

(四)有序开展重要单位排查

重要用电单位应严格落实《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要求和发电设备运行维护主体责任,配足本单位保安负荷需要的应急发电设备;落实防涝工作责任,督促各重要单位制定防涝应急预案,加强日常隐患排查和预案演练。

四、落实城市电网防汛管理责任

(一)明确配电设施安全防汛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重要单位、住宅小区配电房开展汛前检查,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并督促整改;督促各责任主体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加强日常隐患排查和预案演练。

(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新建配电设施应当按照本措施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配电设施由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程序、相关标准自行组织建设,并对工程建设质量承担主体责任。

(三)明确配电设施管理维护主体

医院、通信、交通等重要用户配电设施由产权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维护。住宅小区配电设施原则上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已委托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负责日常管理维护。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配电设施,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落实管理维护责任。

(四)加强汛期电力应急处置能力

各市(州),县(市、区)电力单位应作为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保持信息共享,建立政企应急联动机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用电设施防涝隐患排查,指导用户开展隐患整改,参加电力应急抢险。加强防汛联合演练,重点演练极端灾情下通信瘫痪灾情获取、发电机能源供应、交通保障、跨区域支援、标准化抢修等特殊场景,强化灾情研判、指挥协调、资源调配、区域协同等能力。加强与当地政府、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动,结合政府预警信息,提前落实防范措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四川电力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提升城市电网抗灾能力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经信部门、发改部门、住建部门等政府部门和供电企业、用户等各方主体齐心协力,共同开展。经信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电网企业落实电力运行安全主体责任。发改部门、住建部门要加强与经信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作为企业,将继续规范建设标准、提高建设运维水平,积极向政府部门汇报沟通。各方将持续发力,不断提升供电可靠性和城市电网抗灾能力。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