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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川建办理函〔2022〕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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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013号提案答复的函

尼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民族地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投入力度的建议》(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01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调研合力推进办理。收到《关于加大对民族地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投入力度的建议》(第1013号提案)后,我厅高度重视,随即组织厅相关处室会商研究,联合生态环境厅、省环科院、西南市政研究院等单位赴甘孜州、阿坝州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调研,多次会商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协同推进提案办理。

(二)加大中省资金支持力度。“十三五”以来安排省预算内资金8240万元、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2000万元支持民族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1年在已分配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上,单独切块3000万元用于黄河流域5县和盐源县泸沽湖镇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2年,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分配适度向“三州”地区倾斜,支持民族地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初步计划分配民族地区资金共计4400万元,占分配资金总额9.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成功争取将阿坝州、甘孜州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支持甘肃青海四川云南四省涉藏州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估算项目总投资3.27亿元,主要通过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三)加强重点项目入库支持。按照《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以下简称“新三推”),我厅积极指导民族地区制定本地区三年推进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建立项目清单,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按月进行项目调度。将民族地区新三推项目全部纳入省“新三推”项目库,已明确民族地区计划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达到225个,计划总投资达到56.5亿元,将按照财政专项资金年度安排予以支持。指导民族地区在编报好“十四五”规划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编制一批可行性高、必要性强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和省级“十四五”重大项目规划,推动项目落地见效。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指导项目申报,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以“新三推”方案和“十四五”规划项目为抓手,加大省级城乡建设发展等专项资金对民族地区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补齐设施短板。同时,会同发改部门指导民族地区做好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顺利落地。

(二)加强技术帮扶,降低设施运维成本。按照《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帮扶工作方案》,开展技术帮扶,选派专业技术人员,会同高校和科研机构指导民族地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工作。联合科技厅、生态环境厅组织相关科研单位加快推进高寒高海拔地区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研究,探索适用于高海拔高寒地区的污水处理工艺,降低民族地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成本。

(三)加大政策支持,合力提升治污水平。目前正在积极报请省政府审定出台《“十四五”期间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指导意见》,明确相关省级部门合力加大对“三州”地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政策支持力度,推进“三州”地区健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长效机制,力争到2025年“三州”实现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明显提升,集中处理率达45%以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