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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川建办理函〔202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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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017号建议答复的函

宋洪芳代表:

您提出的《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补齐民生短板营造留人营商环境的建议》(第40017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城镇住房保障工作,2020年伊始,我省即开始探索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原政策性租赁住房)省级建设试点。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印发和“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们迅速展开行动,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有关工作。相关工作具体推进情况如下。

一、坚持规划引领,明确“十四五”住房发展目标

一是出台《四川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着手落实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提升宜居水平等六项主要任务。特别强化突出了保障性租赁住房专章,明确把“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供给的重点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首要工作。同时,结合各市(州)摸底调查数据,综合分析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安机关“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和实有单位”数据以及各地房屋交易价格数据,联合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房地产协会等单位开展“十四五”四川省新市民、青年人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问卷调查,提出“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二是出台《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川建保发〔2021〕33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计划到2025年,全省累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4万套(间)以上,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完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有效缓解。目前,2021年已筹集了保障性租赁住房6.34万套(间),2022年计划筹集7.8万套(间)。

二、建立健全基础制度,因城施策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实施意见》明确,一是在保障对象上,明确提出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二是在住房标准上,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同时响应国家“三孩”生育政策,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适当配置三居室、四居室房源,满足多子女家庭租赁需求。三是在租金水平上,提出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的90%,并保持相对稳定。四是在实施范围上,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十四五”行动,成都、泸州、绵阳、南充、宜宾、达州等重点城市,攀枝花、德阳、广元、广安、巴中等产业工人较多、住房租赁需求较大的城市,以及眉山等其他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的城市,均要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议中反映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均已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眉山市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并上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我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并给予政策支持。

三、落实优惠政策,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力度

一是严格监督管理。提出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核对审核,加快对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逐步实现“一网通办”。二是降低税费负担。按《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和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均可享受相应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三是加强金融支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与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签订《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争取包括1000亿元额度信贷支持,积极推进申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探索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四、立足省情实际,创新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方式

和建议反映的眉山市情况一样,当前随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新市民、青年人向经济发达区域、城市群集聚明显。在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过程中,除通过新建、改建、改造等方式外,我们还创新四川特色路径。根据国办发〔2021〕22号文件关于“引导多主体积极参与”的要求,立足我省各地住房房屋套户比高、市场租赁住房房源充足、老旧小区改造盘活房屋数量大的特点,我们坚持货币和实物并举,提出“打通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市场租赁住房通道”,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把利用盘活符合条件的市场租赁住房作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途径。眉山市可根据需要,选择新建、改建、发放租赁补贴等符合实际条件的筹集方式。

五、注重发展实效,切实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我们始终坚持供需匹配原则,统筹用好各类资源,促进职住平衡。针对建议中提出的工业园区住房困难问题,在“十四五”期间全省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4万套(间)的计划中,有7.6万套(间)是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的。其他位于园区或周边的,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和土地、新供应国有用地等其他方式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样将对促进产城融合起到重要作用。全省各在地相应项目建设过程用好政策支持、创新工作方法,初见成效。如南充市航空港科技创新中心9号楼保障性租赁用房项目,计划筹集144套,将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由原来的7%提高到11%,相应配套建筑面积提高到28%,并增设了部分配套设施。又如成都市科创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采取出让方式新供应国有用地新建2189套。项目位于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紧邻华西天府医院、地铁一号线科学城站,将有效缓解周边入驻企业职工住房困难。再如绵阳市长虹双创园区配套建设保租房项目,配置了高质量超市、文娱设施等配套设施,极大提高了园区宿舍居住质量。我们已经总结推广了相关经验成果,鼓励指导包括眉山在内的各城市,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走出一条有特色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道路。

此外,建议中提到的“外来务工保洁员周大姐申请公租房困难”等问题,我省公租房除了保障城镇户籍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外,还率先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纳入货币补贴保障范围,近五年累计有3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领取了住房租赁补贴。周大姐等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获得等效保障。问题中体现的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我们也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保障。

宋洪芳代表,谢谢您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关心和重视,我厅在后续工作中,将继续尽最大努力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有效缓解大城市住房困难。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