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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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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4020837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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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场镇消防设施建设的建议》(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4020837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场镇消防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建议主要内容关于农村消防工作中的场镇消火栓设置和农村道路建设等方面,涉及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消防救援等部门职能职责,经与相关部门会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一)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确保有法可依。2021年,我省修订出台全国唯一一部针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以及供水等相关单位的职责。从法制建设上进一步强化了城乡公共消防安全服务均等化,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普惠性公共消防安全服务需求。同时,依据《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依法加强消防设施保护。

(二)突出规划引领作用,抓好统筹协调。将城乡消防规划纳入全省《乡镇级片区专项规划编制清单》,印发《四川省乡镇级片区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指南》,对消防供水设施、消防车通道规划的编制要求进行规范和明确。在全省启动实施城乡消防专项规划补短板工程,推进规划编制修订。指导各地编制实施片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统筹产业发展空间,细化消防用地布局。结合应急体系专项规划和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系统配置消防设施等各类防灾减灾设施。按照“一主两辅”基层救援力量体系要求完善设施配套,优先选择中心镇或统筹考虑其他灾害易发建制镇,建设消防救援站、配备消防通信装备等片区级综合防灾减灾设施、装备。

(三)健全基层消防组织,加强消防力量。提请省委省政府将农村消防安全尤其是全省乡镇消防站建设纳入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要求,推动全省设立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办公室,建设乡镇级片区中心消防站(政府专职队)、村(社区)微型消防站、消防救援物资储备站点等基层队站,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干、有人抓、有人组织”。

(四)构建城乡供水格局,保障消防用水。在农村供水工程前期规划阶段,严格按照《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等有关技术标准,充分考虑场镇和农村消防用水需求,将消防用水量纳入供水工程设计供水规模,保障镇村消防用水。近年来,我省坚持依托大水源、建设大水厂、接入大管网,大力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网络化供水格局,不断提升场镇等聚居区生活生产用水及消防用水保障能力。截至2023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各类农村供水工程137万处,日供水能力1743万立方米。建成集中供水工程2.3万处,集中供水规模1575万立方米。

(五)推进交通网路建设,保障消防通行。“十四五”以来,我省大力推进农村公路路网完善和提档升级,新改建农村公路6万公里,投资近1100亿元,总里程达36.9万公里,居全国第一,所有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并向村组延伸。其中,实施自然村通硬化路9500余公里,30户以上较大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达82%;按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标准建成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2.6万公里,实现撤并村与新村委会直连直通;按路基宽度不低于6.5米标准建成乡村振兴产业路旅游路7800余公里,路网服务水平和通行能力明显提高,有力支撑农村生产生活出行、消防安全保障等需求。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厅将会同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围绕新时代县域城乡水务一体化发展要求,组织修订《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制定《支持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二是指导各地有序推进片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统筹农村消防工作与总体规划衔接。三是统筹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四是推进普通公路提质改造,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交通网路、村镇供水基础设施、农村防灭火力量建设。五是结合消防宣传“五进”活动,用群众身边火灾来警示教育群众,增强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场镇消防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