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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期: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 进一步提升“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实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打造高质量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尤其是残疾人、老年人、伤病患者、孕妇和儿童等有特殊需求的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该《办法》经2021年12月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50号公布,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办法》从三个方面对特殊群体日常生活予以保障,在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方面,一是规定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三同步”;二是强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的责任;三是要求制定并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列举优先改造的机构和场所;四是明确与无障碍出行密切相关的道路、公共交通和停车位等交通设施及标志的建设与管理要求;五是规定无障碍设施及标志的管理主体及维护责任。在无障碍信息交流方面,《管理办法》围绕与残疾人、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影视、阅读、上网、考试、移动终端应用以及参与公共活动等方面,明确无障碍信息交流支持与服务措施,为其融入社会生活提供便利。在无障碍服务方面,一是规定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服务功能;二是对社区服务、居家改造、参加选举、驾驶培训、报警呼救、应急避难等领域的无障碍服务提出具体要求;三是鼓励市场主体安排一定比例的无障碍车辆,为残疾人等社会成员提供无障碍交通服务。

同时,《办法》重点体现出了四大特色:一是明确了各方主体的责权范围,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建设管理体系,强化了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各环节责任范围。二是规定了特殊群体的参与权利,在建设前、完工时和日常监督中融入残疾人、老年人及其家人等社会群体参与,确立了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沟通协调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考虑了不同方面的使用需求,从物质环境建设、信息接收交流、公共服务供给等进行多维度考量。四是提出了科学有效的实施方案,针对新建或改建性质,以及与残疾人的相关程度,实施不同的改造次序及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