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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采购“四川省住房保障评价研究”项目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为充分发挥社会专业力量,深入开展对四川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和深层次问题研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课题《四川省住房保障评价研究》承接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四川省住房保障评价研究

  项目预算:30.00万元

  项目服务对象: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应当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组织: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且不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社会组织;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

  响应单位应具备独立开展所选投课题研究的资金、人员、技术力量等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能够为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必要支撑条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组建专业团队,包括项目组人员和专家团队,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申请课题相关政策及现状,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身体健康并能切实履行职责,参与课题研究全过程,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任何挂名或不担当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项目组应具有国家级、省部级、市级住房相关研究项目的经验。近三年开展过居民住房相关调查研究。

  3、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有,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审核同意,不得对外发表(发布)研究观点或成果。

  4、项目负责人须参加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等,按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5、响应单位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单位在近三年内无失信、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三、采购项目工作内容

  1、四川省住房保障评价指标研究:委托第三方机构以四川省保障性住房,重点是公租房的规划、建设、运营与管理为对象,从统筹兼顾、覆盖全面、把握要点、突出重点、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立足实际、着眼未来的要求,全面科学地构建评估指标体系,形成研究报告,为客观评价各市(州)住房保障能力和水平以及明确未来改进方向提供支撑。

  2、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在四川省住房保障评价指标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多方面信息与数据,结合发达国家、国内重点城市发展经验,从准入条件、申请审核、分配程序、退出和监管等方面对四川省住房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行全面设计,形成研究报告,为四川省“建立两张清单 优化两类配置 健全两个机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工作建议。

  四、采购项目标准

  1、《四川省住房保障评价研究》要全面、客观、真实的对四川省各市(州)住房保障能力和水平进行评估。

  2、编纂内容、进度和质量要获得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认可,并通过评审。

  五、项目开展时间

  1、项目启动。响应单位签订合同后,应在3日内正式启动项目工作。

  2、中期评估。响应单位应于2019年7月25日前完成工作任务内容,并提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

  3、项目完结。响应单位应于2019年8月15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工作,提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认可后结题。

  六、评选办法

  评选采用综合评审法,择优选择,确保公平的对待每一个竞选单位,各单位报价不作为评判的唯一依据。

  评选结果通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开相关信息。

  七、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 7月11日下午17:00截止(北京时间)。

  2、递交资料内容:

  (1)报名单位名称、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工商(社会组织)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3)项目实施的工作方案及报价。

  以上材料应加盖公章并密封送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改革和保障处,联系人:蒋铠璘;联系方式:85568180,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1012室。

  4、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住房改革和保障处依据本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评审结果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5、承接主体不得向他人转让项目,也不得将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