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电子化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2018〕994号)规定,经审核,余创等371名申请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欧正富等36名申请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廖梓璇等5420名申请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准予余创等371名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附件3:准予廖梓璇等5420名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