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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一是统筹推进依法防控工作。坚决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法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紧急通知》等8个文件,在全国率先开展社会源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运处置工作,全力保障城市环境卫生、供排水、公共秩序等正常运行,严格做好物业小区和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二是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制定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积极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复工的通知》等20余个政策文件,从市政公用事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城市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促进住建行业有序复工复产。召开民营建筑企业专题座谈会,了解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国家应对疫情防控优惠政策。2020年前三季度,全省建筑业累计完成总产值1.05万亿元,同比增长3.9%,在全国排名第4位,预计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4万亿元。房地产市场稳步复苏,2020年1-11月,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6659亿元,同比增长10.8%,总量居全国第6位;商品房销售面积1.14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总量居全国第3位。

(二)深入推进党组依法治建。一是认真贯彻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多次对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工作议题进行专题研究。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单位和干部年终考核。2020年7月我厅接到省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的通知》后,厅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统筹组织好第三方评估,把评估作为对我厅法治政府建设的一次中期测验,查漏补缺,整固提升。7月14日,评估专家组到我厅进行了现场评估,对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强化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省政府分管领导在研究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时,多次对依法治建作出重要指示。厅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省领导指示精神,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把我厅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加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法规体系建设,厅主要领导亲自抓立法工作,厅领导带队专门到省人大立法机关汇报,衔接协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立法工作,推动立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在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进程中,多次带队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各地推动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落实落地。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经常深入基层督导,亲自协调工作进展滞后的达州、凉山等市(州)政府主要领导,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全省改革目标任务的完成。大力推动厅长办公会学法制度落实,亲自审定学法计划、学法内容、主讲人员、授课方式等,并以身作则、带头讲法。组织参加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对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提出具体要求。

(三)全面提升立法质效。一是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立法。省委主要领导对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完善物业管理等重点立法提出了明确要求,省人大领导亲自带队进行相关立法调研,加快推进立法。省政府高度重视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立法,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省级地方立法项目列入省政府计划9个,其中制定项目2个、调研项目7个。《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已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和《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代拟稿已提交司法厅审查;《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修订)等6个立法调研项目按要求完成调研成果,并报送司法厅。开展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制定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示范推动解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地方立法质量不高问题的实施方案》。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8件省委省政府代拟文件、22件厅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其中已出台实施18件厅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报备审查,未出现被确认违法或撤销的情况。加强对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监督,对发现内容违法或违反公平竞争要求的责令整改。

(四)持续深化依法行政。一是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基本实现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大力推进并联审批,落实联合审图、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和告知承诺制等改革措施,初步实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最多跑一次”。重新梳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事项清单由82项压减为66项。对我厅负责实施的31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和6项代办事项,持续优化审批流程,资质审批实行全程网办、无纸化申报。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中推行告知承诺制,简化申报手续和材料。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变更事项电子化审查、即时办结。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省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形成城管执法系统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得到邓小刚副书记“工作扎实有效”的批示。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积极推行“三项制度”。制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则》,梳理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以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为重点,扎实规范开展监管工作。重新制定出台《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了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坚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合议制度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协同机制,发挥业务处室和律师专业评判作用。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全部按时办结,纠正地方违法、不当行政行为4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2件,厅本级具体行政行为未出现诉讼败诉或被上级机关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的情形。

(五)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法治专题培训,邀请法制工作者和专业律师授课。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行有效法规政策整理汇编,作为工具书印发干部职工学习使用。制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和年度学法计划,根据办公会议题需要安排厅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宣讲主管业务领域法律法规,邀请法律专家学者举办专题法治讲座。组织全厅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干部到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法院旁听行政庭审。二是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把学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认真学习国家基本法律体系,系统学习住房城乡建设法规政策,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深入推动“法律七进”。开展“宪法周宣传”活动,组织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新晋职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宪法宣誓。举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网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各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上万名干部职工参赛。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完成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七五”普法验收总结工作。三是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先后三次组织了全厅干部集中学习民法典,购买了《民法典100问》等一批书籍发放给厅机关各处室学习使用;组织拍摄公益广告宣传片“民法典进小区”参加“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四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制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了安排部署。

二、存在主要问题

部分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薄弱,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部分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地方立法质量有待提高,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城市社区治理等领域立法亟待完善;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制度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

三、2021年工作初步打算

(一)根据中央和省委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新时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动解决地方立法质量不高问题示范工作,完成《四川省物业管理》修订,加快《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制定,开展住房保障等立法调研。

(三)制定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教育活动。

(四)全面推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实施城管执法队伍“强、转、树”行动,进一步完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五)深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