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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2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规定,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9:30—15:00

三、面试资格复审地点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36号)1007室

四、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一)考生报名表2份(贴上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不含过期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

(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本级机关工作证明、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请明确到具体工作起止年月)。

(六)符合《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七)考生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当天提供72小时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证明打印时间。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请考生本人按此公告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考生对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和资料必须与《2022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和资料的真实性,一旦查出所提供材料和资料出现缺乏真实性或出现其他任何差错,均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有关提示

1.请各位考生提前申领健康码、行程码和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以及行程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行程码状态。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前,要主动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须为绿码)、行程码信息(须为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无法出示天府健康通、行程码绿码,健康码、行程码为黄码或者红码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现场。考生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资格审查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面试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审查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2.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当天无法到达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在资格复审前应签署《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附件2),承诺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罚。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吏、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28-85051278、028-85568205

附件: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