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高铁车站单体建筑面积1.8万平米,但候车厅面积为1.4万平米,请问该建筑是否属于特殊建设工程?
答: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第十四条第二款,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客运车站候车室属于特殊建设工程,该情况不属于特殊建设工程情形。
二、某公共建筑内设置某多功能厅为独立的防火分区,其中两个出口通过疏散走道通向楼梯间;另一个安全出口直接通向楼梯间,并在首层通过疏散距离不超过10m的空间通向室外,这不加的走道的方式可行吗?
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7条第2款和第4款执行。
三、《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5年版)》的4.1.1条和4.3.3条内容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是否存在矛盾。
答:
1、第4.1.1条是对裙房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的确定原则进行定性:
1)不满足4.1.1条规定时,应按高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2)满足4.1.1条规定时,分隔线以外的裙房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分隔线以内的裙房应按高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2、第4.3.3条可适用于高层建筑和多层建筑,满足第4.3.3条的规定,即可按第4.3.3条的规定执行。
3、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4.10条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建造的单、多层餐厅、食堂等餐饮建筑物是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8.1.7条第5款还是第6款确定是否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呢?
答:独立建造的单、多层餐厅、食堂等餐饮建筑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8.1.7条第6款确定是否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当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时,其室内消火栓系统用水量取值应根据《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5年版)》第10.2.4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