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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近两年对外开拓先进建筑业企业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2-07
  • 来源:厅建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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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筑强省”建设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建筑业外向经济发展,进一步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有效提升全省建筑业企业综合竞争力,加快“走出去”发展步伐,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对外开拓先进建筑业企业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名额

(一)范围:注册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及所属人员。

(二)名额:对外开拓先进建筑业企业100家,对外开拓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100名,对外开拓优秀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200名(先进企业及优秀企业经理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对外开拓先进建筑业企业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市场行为规范,企业信誉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2.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开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科技创新投入高,注重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在项目管理中的综合运用,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

3.2022年以来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未受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近两年内获得省、部级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奖企业优先。

4.自觉遵守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2022年以来未发生投标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等情况,按时足额支付建筑工人工资,未发生其他违法违纪事件。

5.重视“走出去”发展,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厅派驻机构工作,企业省外建筑业产值年均高于1亿元,省外产值占企业总产值比重高于20%。

6.评选期间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法人及主要负责人和经营层无重大经济案件和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二)对外开拓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重大经济案件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2.持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本企业(含分公司)连续任职满两年以上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3.所在企业2022年以来无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未受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4.具备较强开拓创新和竞争意识,对企业“走出去”发展贡献突出,2022年以来获得过省外政府、行业部门颁发的相关奖项者优先。

5.所在企业评选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本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三)对外开拓优秀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重大经济案件和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2.持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22年以来一直从事省外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2022年以来所负责的工程项目无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无群体性事件发生,未受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4.对企业“走出去”发展贡献突出,2022年以来获得过省外政府、行业部门颁发的相关奖项者优先。

5.本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先进建筑业企业,应认真填写附件2:《四川对外开拓先进建筑业企业申报表》,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近两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经营状况表;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省外工程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复印件;关于按时足额支付建筑工人工资情况由企业书面承诺。

(二)申报优秀企业经理,应认真填写附件3:《四川对外开拓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申报表》,附个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所在企业任职满两年以上的任职证明;近两年企业和个人省外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优秀项目经理,应认真填写附件4:《四川对外开拓优秀建筑业项目经理申报表》,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近两年企业和个人省外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按时足额支付建筑工人工资情况由申报人企业出具证明。

注:先进建筑业企业、优秀企业经理、优秀项目经理申报材料应分别装订成册。提交材料为纸质件2套+PDF扫描件,纸质件加盖公章。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及初评

1.先进企业及优秀企业经理申报材料,于2024年3月8日前,向注册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步评审。

2.优秀项目经理申报材料,于2024年3月8日前,向省建筑业发展中心驻外分中心提交(地址、覆盖范围及联系方式详见“四川建筑业发展服务平台”),由省建筑业发展中心汇总进行初步评审。

(二)推荐及复评

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建筑业发展中心将初步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原件(1套纸质件+PDF扫描件)报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综合评审。

(三)通报表扬

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官方网站公示入选企业和个人名单,对公示无异议企业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通过四川省建筑市场公共监管服务平台记入企业和个人良好行为。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对外开拓先进建筑业企业和优秀个人的评审和推荐工作,开展宣传和动员,挖掘先进典型。在评选过程中,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推荐把关。

(二)各参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熊配林;联系电话:028-87437630。

附件:1.四川对外开拓先进建筑业企业、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推荐名额分配表

2.四川对外开拓先进建筑业企业申报表

3.四川对外开拓优秀建筑业企业经理申报表

4.四川对外开拓优秀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申报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