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关键词:典型案例,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5-12-31
  • 来源:厅房管处
  • 浏览:
  • 【字体:
  • 打印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物业行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强化以案明纪、以案促治,现将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成都市新津区龙光玖龙府二期原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

2025年3月,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局收到龙光玖龙府二期小区业主投诉,反映该小区原物业服务企业广东龙光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未将公共收益账目明细和资金移交至业主委员会。经核查,业主投诉情况属实。2025年3月17日,新津区公园城市局向该物业服务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025年5月,新津区公园城市局再次收到业主投诉,该物业服务企业并未按整改要求完成移交工作。新津区公园城市局将案件线索依法移送至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物业服务企业出具调查通知书,9月19日,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0000元。该物业服务企业已将结余公共收益8186.6元移交小区业委会,该小区于2025年9月经业主共同决定依法选聘出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

二、攀枝花市东区攀研院小区原物业服务企业退场时未足额退还向业主预收的物业费问题

2025年9月,攀枝花市住建局接到东区攀研院小区业主委员会实名反映,该小区原物业服务企业四川能投润嘉置业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在办理退场交接手续过程中,未依法足额退还向业主预收的物业费,损害了业主的合法财产权益,存在矛盾激化风险。经核查,该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合同终止并完成退场后,未按规定及时清算并退还向业主预收的未服务期间物业费。攀枝花住建局对该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预收物业费的退还工作。2025年11月底前,该物业服务企业已全部退还攀研院小区预收物业费214281元。

三、遂宁射洪市祥欣园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公示物业服务信息、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问题

2025年7月,射洪市住建局在检查中发现,射洪市祥欣园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射洪市容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依法公示物业服务信息(未设置公示栏)、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培训合格证,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等问题。射洪市住建局将上述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2025年9月,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作出罚款16000元行政处罚,射洪市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作出罚款4000元行政处罚。该物业服务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四、宜宾市翠屏区阳光·天空之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挪用公共收益问题

2025年8月,宜宾市翠屏区住建局在检查中发现,服务阳光·天空之城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宜宾市翠屏区慧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侵占业主公共收益行为。经核查,该物业服务公司挪用公共收益支付2025年小区“三八”国际妇女节、端午节、“六一”儿童节活动费用合计12779.97元。8月28日,翠屏区住建局对该物业服务公司处以12779.97元罚款。9月10日,翠屏区住建局督促该物业服务公司将挪用的12779.97元全额退还到小区公共收益账户。

五、达州万源市古东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许某履职不到位问题

2022年8月以来,万源市古东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许某分管古东关街道办事处物管办期间,在辖区物业监督管理工作上履职不到位,未定期组织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开展培训,未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组织对各小区物业公共收益使用和收支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未能发现万源市尖峰·人和春天小区公共收益资金收支管理存在“资金公示不完整、未设立专用账户、物业公司擅自决定公共收益资金用途、收支无票据”等问题,导致万源市尖峰·人和春天小区15.96万元公共收益被万源市尖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侵占使用。此外,古东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中心广场、世纪新城和凯胜名都3个小区公共收益收支管理均存在同类问题。2025年5月22日,许某被万源市监委立案调查。7月24日,许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六、达州大竹县竹城一号二期小区原业主委员会主任刘某违法案

2019年,刘某在新当选竹城一号二期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主任后,因对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不满,拟更换物业服务公司。2020年4月,在大多数业主不同意更换物业的情况下,仍执意通过招投标程序与成都睿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因业主极力抵制,成都睿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直未入驻开展物业服务,导致小区物业管理混乱,长期处于瘫痪状态。同时,成都睿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小区业主委员会转账25万元,其中合同履约金10万元,项目整改押金15万元。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刘某私自将24.9万余元资金取出用于个人支出,至今未归还。2025年8月6日,大竹县纪委监委将刘某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大竹县公安局,大竹县公安局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七、资阳市雁江区紫韵东城小区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出物业服务区域问题

2024年8月,因资阳市雁江区紫韵东城小区原物业服务公司四川瑞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物业服务质量问题,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按程序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但四川瑞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拒不退出紫韵东城小区地下室及商业部分物业服务。2024年8月,资阳市、雁江区住建局先后下达整改通知书,四川瑞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均未按要求整改。2024年9月,资阳市住建局向城管执法局移交四川瑞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线索,城管执法局于2024年10月正式立案调查。经核查,四川瑞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仍在向车库业主和商铺承租人收取管理服务费用。经询问应急物业服务企业、现有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四川瑞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退场时,并未交接相关手续,也未移交有关资料或者财物。2025年4月,资阳市城管执法局对四川瑞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46000元。

八、凉山州会理市联合名典小区未按期公示公共收益问题

2025年5月以来,凉山州会理市住保房产中心多次接到业主举报,联合名典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凉山三丰商贸有限公司存在服务质量低、未按期公示公共收益和收费标准、挪用公共收益等问题。经核查,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存在小区公共收益收支不明、未按期公示等问题。会理市住保房产中心向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该物业服务企业在整改时限内未实际整改。2025年7月7日,会理市住保房产中心将线索移交给会理市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股。会理市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股对该物业企业立案调查,确认该物业服务公司存在未按期公示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的行为。会理市住建局于2025年8月6日对该物业服务企业处以罚款20000元,并将该物业服务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

上述案例表明,物业领域“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仍然突出,还存在整治成效不稳固甚至边治边犯等问题,需要下更大力气深入推进物业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物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建设短板、监督管理盲区,把惩治、预防、教育结合起来,深入剖析典型案例,规范执法流程、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物业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切实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