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促进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提升技能水平和安全能力,现就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领域培训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的重要性
各地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和考培机构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对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意义,把安全培训考核作为减少事故的源头性、根本性对策。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严格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管理,以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坚持依法培训、从严考核,全覆盖、高质量组织培训,高标准、严要求实施考核,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专业技能,努力减少“三违”行为,化解安全风险,防范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培训责任
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始终把提高各类人员安全素质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确定培训目标、安排培训计划。依法从严落实行业安全培训监管责任、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培训考试机构保障培训质量责任。各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各培训考试机构要坚持为安全生产大局服务,认真落实以人为本、依法施教、统一标准、教考分离原则,把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能力贯穿安全培训考试全过程,不断推动安全培训理念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创新。
三、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适应行业需求
各市(州)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报名审核工作相关要求,对报考人资格进行认真审核,抽查审核比例不得低于30%,对于被举报或审核发现存在上传虚假资料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人员,要全覆盖审核;要督促指导实操考核基地加强建设和管理,确保考试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健全完善考核巡查工作机制,督促考核基地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考评人员选拔和管理,确保考评公平、公正,形成全方位监督管理体系。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实施考核的区域中心城市,要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的考核政策和标准,确保考核工作不走样、不变形。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考核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实施。有关考试信息要及时准确报送、妥善留存并接受监督。
四、统一培训标准创新继教模式
住房城乡建设厅统筹安排全省“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完善组织实施体系,推进“线上+线下”教育模式,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各市(州)主管部门要细化本地区继续教育工作内容,指导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及实操考核基地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及实操考核基地要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师资力量和培训档案管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不断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强化组织落实,按要求组织员工参加继续教育,并监督省外转入员工完成我省线下继续教育,确保本企业员工应培尽培、依规从业。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市(州)主管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日常监管,坚决清理和查处不具备培训条件、安全教育“走过场”、提供虚假报名资料及“假承诺”的企业和个人。要严厉打击培训考核机构各类形式的“假培训”“假考试”,坚决阻断“黑中介”非法办证利益链。要持续提高“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技能水平,为我省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