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委)、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建圈强链工作部署,扎实推动绿色建材产业链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绿色建材产业链资金奖补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6年2月24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委)、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建圈强链工作部署,扎实推动绿色建材产业链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绿色建材产业链资金奖补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