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查,四川中诚晟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骏逸智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鑫尚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坭峰微(四川)建筑有限公司、华云川建设有限公司、四川邝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城亦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建设类企业,近期向我厅申请建设类企业资质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相关规定,决定对四川中诚晟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本次申请弄虚作假的资质不予许可,自本通报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相应资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