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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文号:川建撤销〔2025〕第6号
  • 关键词:行政许可决定,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 发布时间:2025-07-02
  • 来源:厅行政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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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地中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于2024年12月2日向本机关填报申请、并于2025年1月3日批准取得的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乙级资质的申报材料中,存在郑宇、房雪梅、杨双龙、周静、王玉丰、庞喜霞、秦臻等人员工作经历不属实的情形,属于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本机关于2025年5月15日向你单位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川建撤销告〔2025〕第2号],告知本机关拟作出行政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内容,并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你单位签收后,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撤销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乙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25日

联 系 人:周文岚、谢孟谷      联系电话:028-8691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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