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类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厅审查结果(2025年第34批)予以公布。
核准通过的企业(附件1),2025年9月24日起,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下载“电子证照”。对在资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附件2),其本次申请弄虚作假的资质不予许可,并自本通告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相应资质。未予核准的企业,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查询具体原因。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窗口(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咨询电话:028-86911482。
附件:1.2025年第34批建设类企业资质核准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