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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遴选“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外包”项目服务商的公告

为推动我厅档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完成对已有库存档案数字化工作,实现新增档案的规范化、数字化管理,满足档案管理相关要求,达到相应验收标准。按照厅年度工作安排,我厅拟对《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且诚意合作的服务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外包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项目预算:42万元。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1.历史文书档案的清点排架服务(约4000卷)。按照国家、四川省档案局的档案管理规范,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0年以前形成的文书档案,开展详尽的数量清点、问题清查、形成统计表、重新排架等工作,摸清家底,以便开展后续规范化管理工作。

2.历史文书档案的整改服务(约3000卷)。按照四川省档案馆进馆档案质量要求,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0年以前形成的文书档案,开展问题鉴定和整改,达到进馆条件。

3.历史文书档案的数字化加工服务(约400000页)。按照四川省档案馆进馆数字化档案质量要求,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0年以前形成的文书档案,开展数字化加工工作,达到进馆条件。

4.现行应归档文件的整理服务(约4500件)。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2021年度形成的文书档案开展全套规范化整理。整理质量须符合《归档文件整理规则》(2015版)、《档案著录规范》等相关要求,并达到省档案局达标验收标准。

5.档案管理体系建设咨询服务。按照国家、四川省档案局有关规定及《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川办函[2017]170号)要求,安排专业人员协助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档案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协助制定和完善机关档案管理各项制度、标准、规范;协助编制机关组织沿革、大事记、全宗介绍及全宗卷;协助编制《四川省住建厅“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协助编制《四川省住建厅档案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建立档案的统计台帐等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厅机关其他各项档案管理相关的工作任务。

6.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3号令)等档案管理规定相关标准,符合我厅档案管理工作要求,遵守保密规定。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服务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证书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服务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五)服务商须具有近五年内(2017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档案整理归档、档案数字化相关业务服务外包等),不少于两项;

(六)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服务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服务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服务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服务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违法记录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七)本项目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及自然人参选;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

(九)本项目承接主体不得向他人转让项目,也不得将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三、遴选办法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由遴选评审小组,根据遴选条件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评分标准为:满分100分,分值占比为遴选报价(占30%)、人员配置(占20%)、业绩(占20%)和项目实施方案(占30%)。详细评分标准参见遴选文件(报名时领取)。

总报价高于项目预算价的报价或任何一项单项单价报价超过该单项单价控制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此次遴选项目服务内容中的档案资料数量均为预估数量,实际项目服务结算价以实际完成工作量和遴选时单价报价据实计算。

四、其他事项

(一)服务商参加遴选需提供详细资料及格式参见遴选文件。

(二)报名、递交遴选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报名(同时领取遴选文件)时间:2022年5月26日―6月1日(北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服务商遴选响应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6月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遴选响应文件纸质版进行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指定地点签收后方为有效。

报名和递交遴选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楼7楼(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36号)705室。服务商经办人员携带服务商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备案。

(三)服务商遴选资料提交截止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公布。

(四)评审结果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五)本项目资金支付方式采用对公转账,采取合同约定的方式按进度进行拨付。

(六)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28-85568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