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慈音街道蓝珀江宸小区原为两个小区共用一网格,治理半径大、响应效率低,绿化侵占、物业纠纷频发,群众满意度不高。按照遂宁市“划小治理单元”改革安排部署,蓝珀江宸小区试点先行,着力破解基层治理“末梢乏力”难题。
优化网格设置。 将原两个小区网格优化为独立“蓝珀江宸综合网格”,治理单元面积缩小18.6%。成立小区网格党支部,推选退居二线干部任书记,退休干部和在职机关干部任委员,实现组织下沉。
加强多方联动。 推行“1+2+N”议事机制,即1个网格党支部牵头,业委会与物业协同,联动N名党员楼栋长、志愿服务队及职能部门,形成共建共治合力。73名在职党员全员报到,9人任楼栋长,组建10支党员志愿服务队,建立“双联系”机制,推动服务下沉。
创新考核机制。 由网格党支部、业委会和居民代表共同组成考评组,围绕居民需求与服务标准制定任务清单和评分细则,开展量化考评,明确年度业主不满意率超过30%即启动解约程序,并设立专项激励资金,将小区公共收益的40%用于考核奖励,激发物业服务的内生动力。同步实施“双重管理、下沉鉴定”机制,把党员在小区治理中的表现纳入职务晋升考察内容。
成功化解一楼花园使用权争议,推动业主让渡空间、自筹修建110米公共步道;解决3栋顶楼“空中楼阁”设计缺陷问题。物业服务满意度由83%上升至95%,公区电费、电梯维保等综合支出下降26.5%。党员带头参与凉亭议事、志愿服务成为常态,“有事找党员、难事支部帮”蔚然成风。小区实现从“被动应付”到“主动治理”、从“矛盾频发”到“幸福升级”的转变,为党建引领物业提质增效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蓝珀样本”。
一、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职责
物业服务人应当在服务区域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承接物业时,对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进行查验,并依法向全体业主公示;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四)按照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管理;
(五)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物业服务人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消防救援、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
共用消防设施损坏,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
没有委托物业服务人的居民住宅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物业使用人签订防火协议,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二、住宅小区物业企业消防防火巡查、检查
物业服务企业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物业服务企业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