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司法局、城市管理(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分行营管部、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各市(州)银保监分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标〔2020〕65号)要求,决定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现将《四川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