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中级人民法院、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辖内各监管分局:
现将《推动全省建筑业做优做强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水利厅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