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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遴选“四川省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问题和对策研究”承办单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0〕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深入剖析全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我厅拟对“四川省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问题和对策研究”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且诚意合作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问题和对策研究。

(二)项目预算:15.2万元(大写:壹拾伍万贰仟元整)。

(三)项目任务:通过实地调研省内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相关保障机制建立情况,结合数据分析现状问题及短板,总结典型经验,探索下一步工作思路,研究提出符合省情的对策,形成《四川省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问题和对策研究》后报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项目要求:充分调研省内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相关保障机制建立情况,解析问题提炼亮点;构建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总体技术路线,对技术路线中各单元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可落地的建筑垃圾处理方式和资源化利用途径,配套建立责权明晰的工作制度。

(五)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业内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选单位项目实施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城市(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主要参与人员需至少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七)投标单位在近五年内无违法犯罪、业绩不佳、偷税漏税等不良记录;

(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

(十)本项目接受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可超过2家;

(十一)承接主体不得向他人转让此项目,也不得将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十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18:0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后送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802办公室;

(三)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含项目报价、资格条件佐证资料以及供应商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完全密封,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四、评选办法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于2023年6月8日14:30(北京时间)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并确定中选单位,评审因素主要包括报价、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后期服务等,评选结果通过我厅官网公开相关信息。

五、注意事项

(一)评审结果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二)中标人应该按照合同规定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并接受验收评审;

(三)资金支付方式采用对公转账,按照合同约定按进度拨付。

六、其他

招标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36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与管理处802办公室

联系人:王渝

电  话:028-85570818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30日

附件:响应文件